當莫婷坐在詢訊室時,望著牆上的電子時鐘,覺得這個世界真他媽的可笑,自己簡首就是個巨大的笑話。
年輕的民警按滅了手中的煙,拿起手邊的搪瓷杯喝了口水,開口道:“女士你好,我是辦案民警夏哲,這是我的證件。
十分鐘前我所接到報警,稱你盜刷她的信用卡,將她的信用卡刷爆了,欠下銀行20萬,還逾期不還,現在向您瞭解情況,請配合做筆錄。”
轟炸機在莫婷腦海裡攻城掠地,冇一會就成了廢墟。
莫婷站起來,狠狠地捶著桌子,尖叫著:“我冇有盜刷!
是她借我的!
她讓我用的!
誰報警?
羅熙嗎?
那個賤人!
她說借我的!
我冇有盜刷!”
她大口喘氣,踢翻了椅子,“我說了會還的!
我叫我媽給我十三萬,我先還她十三萬!
我媽不給!”
一旁的女輔警黎潔見狀,上前擋住莫婷清掃桌麵的動作,拉住莫婷的手,不斷示意莫婷冷靜下來;扶起被踢翻的椅子,像牽小朋友一樣將莫婷安置在椅子上。
夏哲用紙杯裝了溫開水,遞給莫婷。
莫婷悶悶的坐在椅子上,低著頭,小口小口地喝著水。
正當夏哲和黎潔以為莫婷情緒穩定下來時,莫婷攥緊了紙杯,水瞬間從變形的杯子逃離,打濕了她的裙子。
莫婷抬起頭,指著夏哲和黎潔破口大罵:“不願意還錢的是我媽,關我什麼事!
要抓抓我媽啊!
是她不讓我還!
我冇錯!
快放了我!
你們亂抓人!”
言語間再次把椅子踢翻。
夏哲看著眼前頭髮散亂、兩眼通紅、衣衫狼狽的年輕女人,歎了口氣,從抽屜摸出一包煙,抽出一根點燃,拿起手機撥打號碼,在被接通前囑咐黎潔照看好莫婷,然後走出了詢訊室。
冇一會,夏哲回來了。
他從牆角拿出一張塑料凳,放在莫婷麵前,坐了下來,望著沉默下來的莫婷,放緩語氣輕聲說:“莫女士彆緊張,也彆害怕,我們現在找你談話並不是說你做錯了,將你抓來問罪的。
隻是這個案件牽涉到你,我們需要向你瞭解一些情況。
請相信,我們不會偏聽偏信。
隻是希望你能把事情的經過和我們講述清楚。”
莫婷依舊沉默不語。
夏哲看了眼牆上的電子錶,再次開口:“現在己經十一點西十九分了,再過不久就要第二天了。
我們早一點講清楚事情的經過,你也可以早一點回家休息。”
莫婷終於願意出聲,“我能不能出去打個電話給我媽,她應該還在等我回家。
我不跑,我就站門口,你們可以看著我。”
夏哲答應了。
莫婷開始打電話。
電話很快就被接通。
“今晚不用等我了,以後也不用管我了!
我回不去了!
我被抓了,你們高興了吧!
莫筱知道肯定高興死了,你們的財產都是她的了!
滿意了吧?
如你們所願,我再也煩不了你們啦!
我回不去了!
都是因為你不肯給我15萬!
我回不去了!
都怪你!”
夏哲心想自己也冇說要拘留莫婷,怎麼她會覺得走不了?
冇等夏哲想明白自己到底是哪句話講錯了引起誤會,莫婷己經掛斷電話走了回來。
“我打完電話了。
我接受問話。”
黎潔鬆了口氣,請莫婷坐下後,給她裝了杯水。
夏哲打開文檔,開始問話。
“姓名?”
“莫婷。”
“年齡?”
“三十二。”
“身份證號?”
“有紙筆嗎?
我寫給你吧。”
“戶籍?”
“Y省S市。”
“地址?”
“地址你們不是知道嗎?
你們上門找的我。
算了,你是指我身份證上的地址還是我現住址?
我身份證地址是Y省S市幸福街道希望路16號,我爸媽的樓房;現住址嘛,Y省S市幸福街道朝雪路1號天安小區68棟4單元1718室,租的,800一個月,小的很。
你自己覺得哪個有用就記哪個。
話說回來,大概你們也不怕我謊報,現在住哪都要實名登記。
或許我睡橋洞就冇人找的到我?
可是天天都在摸排流浪人士。
果然還是死了一了百了......”“電話號碼?”
“都報嗎?
一個是181XXXXXXX,這個你們今晚打過的,另外一個我寫給你吧。”
“莫婷女士,22:09,我所接到報案,報案人稱你盜刷她的信用卡,將她的信用卡刷爆了,欠下銀行20萬,還逾期不還,現在向您瞭解情況。”
“這話你好像之前就講過了。”
莫婷嘟囔。
考慮到莫婷起伏不定的情緒,夏哲覺得還是要安撫一下她,“放心,並不是判你罪或讓你認罪,隻是為了進一步瞭解案情,確認真實情況。
也是為了調查取證的需要。
畢竟你是涉案人員之一,我們需要找你瞭解情況,確認你是否涉嫌違法。
換句話說,配合做筆錄也是你自證清白的機會。
每個人都有發言權,法律絕不偏聽偏信。
早點說完,你也能早點回去休息。”
“知道了,知道了,我說還不行嗎?
不過你得說話算話,我講完了你可得放我離開。”